[楊宗緯打破緘默:我賠上夢想 給大家當借鏡]

中國時報 王雨晴/台北報導

  楊宗緯及許安進在8月27日「假面和解」後,歷經8天合約往返,兩人依舊無法達成共識,前天許安進透過媒體,稱楊要求不合理,找律師提出假處分,楊宗緯昨天首次打破緘默表示,當初隱忍不說只為求個圓滿,現在他只希望騙他的人能得到制裁,「我賠上我的夢想,給大家當借鏡。」

合約取得欠互信

  楊宗緯坦言,因合約取得方式導致雙方互信基礎不高,當初他向好友阿杜(空董五子)抒發工作上的心情,好友主動表明要幫他爭取更好的權利,而他們曾表示「如果最後你想跟華研合作,我們會把此份合約當你的面撕掉」,不料華研發布與他簽約後,對方卻跳出來主張他們擁有經紀權,他因而對此份合約取得的正當性心有芥蒂,自此與空董兒子斷絕聯絡。

沒有簽約金500萬

許安進稱,楊自訂的合約是對他的「反制行動」,合約中載明著作權共享、工作時數上限、2名家屬陪同出國、為親友站台不需知會、會計師查帳、性病吸毒解約及不得與中聯集團交際應酬等「不合理」訴求;得知空董「要他付出嚴重代價」,楊宗緯自嘲說:「他對外不是一直說是我乾爹嗎?家人就是因為擔心我的人身安全,這樣的要求很過分嗎?其實根本沒有簽約金500萬,也沒有保障年收入1000萬,其他條件許大哥如果覺得不妥可以溝通,但合約給他後,我就沒接過他的電話了。」

補充條款尚未定

許安進指他拒接通告,楊宗緯則重申立場:「上周一我第一次拿到他們所謂的『補充條款』,請律師修改後於上周四回傳,這期間我接過3通公司表明要去試牛仔褲的簡訊及電話,當時我就表明,合約簽好後我再走的立場。」對許安進揚言假扣押他財產2000萬等,他提出疑問,6月12日簽定的合約並無違約賠償條款,第二份「補充條款」雖有提及賠償,但他還未簽定。




[楊宗緯話中有話:看司法制裁誰!]

自由時報記者林淑娟/專訪

  楊宗緯與經紀人許安進的合約爭議昨天爆發檯面化,許安進委託律師對楊提出假處分,楊則罕見地強硬表示:「提不提告由他,一旦法律介入,就讓該被制裁的人被制裁,該澄清的事實我也會完全澄清」

  繼「私接通告」罪名後,楊宗緯昨再被扣上耍大牌的帽子,他忍無可忍接受記者電訪,對相關指摘作一次總說明。

修訂許補充條款 遭反制

  記者:你有提出所謂「反制條款」、「超大牌合約」﹖

  楊宗緯:今天是我第一次聽到「反制條款」,上周一我從許董那裡拿到一份他們所謂的補充條款,我只是找律師研擬修訂其中一些條款,我認為那就是一份新的合約。上周四晚我把合約回傳許董,沒接到他的回應,然後昨晚就有記者說許董要告我。

  為何把我曲解成「超大牌」?我提出一些要求,是媽媽和姐姐希望保障我的人身安全,現在都是雙方合約往返期間,再怎麼不滿意,不是都可以商量?為何要把我污名成耍大牌、愛錢?

新合約未定 沒法接工作

  記:為何對方說你不配合?

  楊:我該遵守的都遵守,也乖乖待在家,該回覆的也都回覆了﹔沒去試牛仔褲廣告,是因合約還沒底定,實在不適合去。

  記:空董說當初是你去拜託他的?

  楊:希望不相干的人不要老是隔空放話,今天他在電視上說要讓我付出「嚴重的代價」,又把我媽媽嚇壞了,讓家人恐懼害怕,是我最痛恨的;由此可見,我訂的那些安全條款不是沒有理由吧!至於拜託他?很好笑耶,我沒有。

1年1千萬? 從沒開口要

  記:你有要求簽約金500萬元和保證1年1千萬元收入嗎?

  楊:那都是許董說的,1年1千萬還是他上次想跟我簽6年時,開給我的條件,我從沒主動要求。對我來說,保障我和家人的安全、免於遭特定媒體的惡意損傷名譽,才是最好的條款。

怕學壞 染毒或性病就解約

  記:合約怎會有「有毒品反應或性病就解約」的條款?

  楊:媽媽擔心演藝圈是大染缸,怕我學壞;但這不是經紀人會要求的嗎?最近不是有某藝人吸麻 ,就被經紀人踢出大門嗎?我願意自費檢查,也算是對自己負責,再說,我也不可能為了要解約就去吸毒或染性病吧。

  記:知道自己形象重創嗎?有沒有做最壞的打算?

  楊:(嘆氣~)我已經盡量在配合,希望事情圓滿,希望外界不要只憑看報就把我想成不好搞的藝人。未來我還是想唱歌!這是最大的夢想,我會繼續堅持和努力。萬一不幸事與願違,我會唸書考試,或去教書,或參加國家考試,這也是媽媽一直希望我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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