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宗緯仍可自由接通告 盼盡速釐清許安進之和解條件



  楊宗緯對許安進所提起的「確認合約不存在之訴」,昨天在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第二次程序庭。多名粉絲依舊到場旁聽並於庭後高喊「宗緯加油」,受訪歌迷表示,對楊宗緯的歌唱實力深具信心,希望他能順利覓得好的經紀人繼續演藝事業。對於楊許之官司,歌迷表示許之違約事實太多項也太明顯,相信透過審判過程更能幫助大眾了解許安進並未稱職扮演經紀人之角色。



  至於許安進所提出之假處分聲請,雖然在三月初已獲得法院裁准,至記者截稿時,許安進尚未向法院繳納新台幣2500萬之擔保金,依法律規定,許安進未繳納擔保金前,法院將不會正式寄出裁決書,因此楊宗緯仍可自由安排演藝活動。許安進日前透過媒體砲轟楊宗緯前往新加坡領獎之行為「遊走法律邊緣」完全站不住腳,其實是許安進自己「遊走法律邊緣」,利用一般人對於法律程序之不熟悉而再次釋放不實訊息,想影響閱聽大眾對楊宗緯之觀感。誠屬可嘆!



  之前楊宗緯之代理人賴芳玉律師已經表示希望雙方好聚好散,許安進昨天雖未親自到庭,但他再次釋出願意和解之訊息。許安進表示,只要楊宗緯願意履行已經簽約之代言活動,並且履約至十一月約滿,就願意和解。對此說法,楊宗緯表示已經委由賴律師聯繫許安進之代理人周詩鈞律師,遺憾的是,周律師至今仍表示尚不清楚所謂兩個廠商之代言活動或相關義務之具體內容,如此模稜兩可之態度,讓人懷疑許之和解誠意。此外,楊宗緯本係因為無法接受許安進之違約作法才提前解約,如今許的和解條件之一竟是「履約至十一月約滿」,如此無理之要求感覺不像是要談和解,反而像是要強迫楊履行原合約。



  楊宗緯一向與人為善,不願再對於許安進之言詞多做回應,一切交由律師依法處理。今天下午楊宗緯將按照既定行程參加明星二手商品拍賣「拼樂。Love」活動記者會。




楊宗緯 許安進 合約糾紛

2008/10 依合約行使單方解約權:因為許安進之違反多項經紀合約之規定,楊宗緯正式向經紀人許安進寄出存證信函終止經紀合約並提出訴訟確認合約關係不存在。

2009/2 許聲請假處分:許向法院聲請對楊假處分,禁止楊私接通告。

2009/3 假處分裁決後許未繳擔保金:許的假處分雖被裁准,但許僅在媒體放話卻未繳擔保金。法院未收到擔保金前不會寄出正式裁決書,因此楊仍可到新加坡領獎並自由接通告。

2009/3 許想和解之態度模糊:許要求楊執行完已簽約的兩個代言活動,並履約至11月約滿就和解,但至今無法說明清楚代言活動之合約與義務為何,楊在代言義務未清楚釐清前,無法考慮和解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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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今日媒體報導中,許安進及其律師不斷提及的兩份未履行的廠商合約,以及雙方有可能和解的事情,我們有以下幾點說明:



1. EzPeer合約早於2008年11月11日到期,除非許安進在2008年10月13日楊宗緯發函終止合約之後,又偷偷自行跟EzPeer簽續約,如果是這樣子的話,在雙方合約早已終止的情況下,楊宗緯是完全沒有履行義務的。



2. WalkGame鈴聲下載的合約內容非常離譜,嚴重超過經紀合約的授權範圍,合約中許安進承諾要提供楊宗緯的三張全新專輯跟五十首口水歌給廠商做為鈴聲下載的材料,等於是至少五張專輯的數量。問題是許安進跟楊宗緯的經紀合約內容總共只約定三張專輯而已,這三張專輯的義務楊宗緯早已履行完畢,包括「鴿子」專輯跟「星空傳奇演唱會」DVD+CD,等於全新專輯只有一張,口水歌最多22首,不管怎麼算,根本就不可能符合WalkGame合約的曲目要求。


許安進明知雙方的經紀合約內容只有三張專輯,為什麼卻故意去簽這種明顯超過經紀約授權範圍的廠商合約?根本就是明顯的違約,非常不負責任。許安進如果想要爭取多兩張楊宗緯的全新專輯跟28首口水歌來履約,應該向楊宗緯未來的經紀公司洽購音樂版權才是,以目前的狀況來說,楊宗緯根本不可能履約,也沒有責任履約。更何況,許安進從頭到尾就只有給楊宗緯一成50萬元的權利金,而不是四成200萬元的代言費,但卻要求如此「豐富」的履約內容,不覺得欺人太甚了嗎?



3. 我們對「假處分的策略似乎奏效,獲楊宗緯釋出和解善意」這句話非常不認同,假處分的策略到底是對誰奏效?是對楊宗緯奏效,還是對許安進奏效?關於這兩份廠商合約到底要如何履行,楊宗緯的律師早就在2008年12月28日發出聲明稿,希望雙方律師就這一點商討具體內容,:
http://www.wretch.cc/blog/tinatinalai/20625998
然而當時我方律師致電周詩鈞律師時,周律師卻回答並不清楚許安進所指的履約內容為何。上週許安進再度對媒體表示只要楊宗緯履行這兩份代言合約就可以和解,於是我方律師於上週再度致電周律師詢問細節,並於昨日開庭時,當面詢問周律師到底許安進所指的履約內容是什麼,然而周律師卻仍然表示真的不清楚許安進希望楊宗緯履行什麼代言義務。諸此種種都讓我們非常質疑許安進和解的誠意。


  總之,我方尚未同意和解,請許安進盡快講清楚希望履約的內容是什麼,如果要求內容太過分的話,請許安進還是去繳2500萬元的擔保金吧!我方對楊宗緯合約終止的正當性有絕對的信心,對抗告成功也有很高的信心,不在意暫時被冷凍兩三個月,沒有義務去幫許安進收拾爛攤子。更何況我方還有多筆未獲支付的款項希望從擔保金當中扣除,也很樂意順便替其他的許安進債權人一起追討債務,可謂是替天行道,善事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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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9有所訛誤之新聞原文

http://1-apple.com.tw/index.cfm? ... p;ShowDate=20090319

楊宗緯合約 有條件和解

爽報

本報訊〉楊宗緯與經紀人許安進(許董)的合約糾紛出現和解曙光,台北地院昨再開庭,雙方都有意和解,許董要求楊完成2個未履行的代言,並履約至11月約滿即和解,楊的律師表示只要2合約不超過主約到期日,就可以談。
許董昨承認打算和解:「我不會刻意為難他,也不想跟他玩了。」但仍勸楊要秉持謙卑的心態。楊宗緯昨未接手機,無法回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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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1-apple.com.tw/index.cfm? ... p;ShowDate=20090319

楊宗緯釋善意 合約糾紛有條件和解 自由身有譜

蘋果日報

楊宗緯與經紀人許安進的合約糾紛出現和解曙光,台北地院昨再開庭,雙方律師私下都釋出和解善意,許安進要求楊宗緯只要完成ezPeer線上音樂、walkgame隨身遊戲鈴聲下載等2個未履行的代言合約,並履約至11月約滿即和解,楊宗緯則要求先確認代言合約內容,且不能超過經紀主約到期日,許安進昨承認打算和解:「我不會刻意為難他,也不想跟他玩了。」楊宗緯昨未接手機,無法取得回應。
楊宗緯不滿被冷凍,向許安進提出解約訴訟後,許安進以假處分反擊,禁止他在約滿前私接通告,日前雖獲法院裁准,但許安進至今未繳2500萬元擔保金執行,不過假處分的策略似乎奏效,獲楊宗緯釋出和解善意。
楊宗緯、許安進昨未到法院,雙方律師開庭時雖未提到和解,但私下都提到樂見和解落幕,而每庭必到的10多名死忠師奶歌迷,昨庭後照舊在法院門口高喊「宗緯加油」,許董的律師周詩鈞說:「假處分獲准後,楊宗緯的律師來電有意談和解,許安進得知後,開出楊宗緯必須履行2個未完成的代言通告,並履行主約至約滿為止的條件,只要楊同意就同意和解。」楊宗緯的律師賴芳玉則表示,只要許安進確定2個代言合約內容,且不超過經紀主約到期日,就可以談;許安進昨說:「我希望他(指楊宗緯)以後不管跟誰合作,都要秉持謙卑的心態。」
報導:張欽、朱健弘

楊宗緯 許安進 鬥法
2008/10 單方面解約:楊宗緯正式向經紀人許安進提出單方終止合約告訴
2009/2 許安進反擊:許安進向法院聲請對楊宗緯假處分,禁止他私接通告
2009/3 不鳥假處分:許安進的假處分被裁准,楊以許安進未繳擔保金、沒收到裁決書為由,不鳥許安進到新加坡領獎
2009/3 雙方談和解:雙方有意和解,但許要求楊執行完已簽約的兩個代言活動,並履約至11月約滿就和解,讓他離開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楊宗緯靜待釐清許安進提出和解之條件,讓合約糾紛的訴訟落幕。


律師賴芳玉(前排中)昨代楊宗緯出庭,粉絲在法院外加油。沈君帆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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